理律文教基金会简介
2017-08-21

理律文教基金会由设立于台湾之理律法律事务所徐小波先生及陈长文先生等人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廿二日共同捐助设立。本会设立基金为新台币壹仟万元整,嗣后继续接受捐赠,目前基金为新台币贰仟贰佰万元整。

理律的传统可以溯自四年代。当时,理律创办人之一李泽民律师与两位美籍律师于上海共同执行律师业务,另一位创办人李潮年律师同时亦在上海执业,两位创办人均以处理跨国法律事务见长。一九五三年李泽民律师于台北重设事务所,李潮年律师则于一九六五年正式加入共同主持所务。一九七年李泽民律师不幸辞世,李潮年律师正式将事务所定名为「理律」,以为永久存续之意。

理律的业务与规模自范围在一九八年代起大幅扩充,在陈长文先生、李光焘先生及徐小波先生领导下历年来有长足的进步。理律是亚洲最具规模的法律事务所之一,擅长处理跨国界的法律事务,主要提供民事与商务法律服务,依专业领域区分为七个专业部门:公司投资部、金融暨资本市场部、专利暨科技部、商标暨著作权部、智财管理暨执行部、诉讼部及政府契约暨公共工程部。

国人传统上崇尚道德礼教,现代生活则讲究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传统社会可以将法律视作次要的社会规范,现代化的社会则必须依赖客观的法律规范作为活动的基本准则。经济发展,不能自外于国际经济舞台,从事国际商务或投资活动,尤须依赖法律界定权利义务。理律始终珍惜传统,服务人群,并与社会融为一体,为社会之繁荣进步克尽所能。我们不分国界,关怀人群,尤其关怀地球村内心性尊严的维持与经济福祉的提升。理律人为产业经济、科技社会、法治理想、市场秩序用心提供服务,在专业知识、服务品质及领导创新上自我要求,用做得好也做得对来追求卓越。

长期以来,理律的同仁们致力于法律专业服务,提升法治观念,与社会共同成长,深切体会到法治教育的重要。法治教育如果效果不彰,可能形成法令制定的内容粗陋,也会形成法令不被尊重,或是执法的人不解法令精神而适用偏差的现象。这些现象,对于法律工作者而言,固然增加了工作负担;对于社会而言,法令不但不是保障权利、稳定秩序的依据,恐反成为引起争执、纠纷的根源。除了借着律师工作本身促进法治教育之外,理律的同仁们也在法律或管理学院系所讲授法律课程,并多方面从事法律政策与法学的研究。此外,推动社会上种种公益活动,理律亦向不后人,经常提供义务性的协助与服务,回馈社会。我们相信,现代的法律知识与专业服务,可以在固有的社会传统中生根。理律乐意提供智能,发挥创意,为我们的社会效尽棉薄。理律成立文教基金会的目的,就是要再匀出更多的资源直接推广法治教育,并协助培养法律人才的宽广视野与专业能力。

理律文教基金会设置董事会,董事会置董事九人,董事任期每届三年,连选得连任。现任董事长为李光焘先生,另有董事徐小波先生、陈长文先生、陈若愚女士、李永芬女士、李念祖先生、刘绍梁先生、李家庆先生、范鲛女士。基金会为推展工作及事务,置执行长一人,现任执行长为李永芬女士。

本基金会办理的主要业务包括:举办或赞助法治教育之座谈、演讲及研讨会,设置奖助学金,赞助法律人才之养成,以及出版法律知识的系列书籍。我们的目标,是要用举办或赞助法治教育或法律专题之座谈及研讨会、设置奖助学金,赞助法律人才之养成、发行书刊等等方法,多方面宣导推广法治教育。在成立的第一年适逢政府采购法施行,乃出版「政府采购法解释函令汇编」,供政府及业界使用,期盼落实政府采购依法行政的效果。陈长文先生主编的「超国界法律汇编」及李念祖先生编着的「宪法原理与基本人权概论」于本年度相继出版。本会将持续赞助更多的法律书籍之出版活动、提供奖助学金给优秀的法律学生,并举办以专业法律知识为主题的研讨会。

和所有公益活动一样,法治教育的可为之事很多,永远也做不完。基金会希望从小处、从近处做,而将理律从事法律专业的一贯理念,用更宽广的方式加以实现,也希望各界给我们更多的鞭策与勉励。